工程科通〔2026〕7号
qm球盟会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及湖北省教育强省建设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学会科研在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湖北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组织开展2026年度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根据《2026年度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指南》提供的研究领域和方向,按照《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认真组织申报。
一、指导思想
202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有组织科研与自主探索相结合,聚焦教育强省建设、数字化转型、新质生产力、产教融合、分类发展、课程思政、国际化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强化问题导向与应用取向,鼓励跨学科、跨院校、跨领域协同攻关,切实发挥学会课题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湖北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与决策参考。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分为学术研究课题和共同体课题两大类。
(一)学术研究课题
聚焦教育强省建设战略目标,立足湖北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实际,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学会专项课题由学会提供经费资助,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
1. 学术成果专项课题
设立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研究时限原则上为1-3年。重大课题由学会联合中部地区或其他省级高等教育学会定向组织征集。重点课题每项资助经费0.3万—0.5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经费0.2万—0.3万元。本年度拟遴选一批优秀课题纳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
2. 产教融合专项课题
设立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研究时限原则上为1-3年。本类课题要求企业实质性参与合作共研,会企联合定向提供资助,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0.5万元,鼓励课题负责人所在高校给予经费配套。
(二)学会共同体课题
鼓励高校及学会分支机构(分会、专委会)针对本校或本领域教育教学改革、管理决策支持需要,开展专题研究和院校研究。共同体课题由申请单位自筹经费并负责课题管理,学会负责立项与结题验收。设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重点课题所在单位资助额度不少于1万元,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一般课题所在单位资助额度不少于0.5万元,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
为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本年度共同体课题中特设“民办专项课题”和“高职专项课题”,经费自筹,管理要求同上。
三、结题要求
学会教育科研课题最终成果的基本要求如下:
重大课题:以发布的公告成果要求为准。
重点课题(含学术研究重点课题、共同体重点课题):需满足以下2项要求——(1)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或公开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教材1部;或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获市厅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主体成果获省级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以上;(2)提交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2万字),重在汇报研究概况、研究成果、研究结论、研究反思,体现学术性。
一般课题(含学术研究一般课题、共同体一般课题):需满足以下2项要求——(1)公开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学术文集及会议论文1篇以上;或公开出版教材1部;或有决策参考价值的决策咨询报告、调研报告;或主体成果获省级教学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2)提交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1万字)。
课题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或内部呈送时,均须在显著位置注明“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课题类别+课题名称+课题批准号)”,未注明者不得列入课题研究成果。
四、申报办法
限额申报:本年度课题实行限额申报。理事单位限报5项,qm球盟会可报5项。鼓励跨校联合、跨学科合作研究,合作项目可不占成员单位指标。
选题要求:申请人可依据《2026年度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指南外选题须在申请书封面注明“自选课题”)。
学会课题面向全省高校开放申报,其中产教融合专项课题要求企业实质性参与;共同体课题中的民办专项课题仅面向民办院校申报,高职专项课题仅面向高职院校申报。
负责人条件:重大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担任校级领导职务;重点课题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获博士学位,或副处级以上职务;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职务),且团队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限项要求:课题申请人限申报1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2项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同年度已申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者不得再申报学会课题。已承担学会课题或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申报材料:申请人应填写与课题类别相对应的《湖北省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课题类别及指南题号。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非匿名版)2份、匿名活页1份(活页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及成员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由所在单位审查合格、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于2026年5月28日前统一提交科研部。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402938691@qq.com,邮件主题注明“2026课题申报+单位名称”。
科研部
2026年4月14日